2013-11-05 点击量:668
目前,我市已进入冬季施工阶段,是高处坠落、火灾、煤气中毒等事故的高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应对应急突发情况和雨雪冰冻天气,确保我市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集中行动工作部署,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做好冬季安全生产部暑工作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保持警惕,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要切实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组织部暑好冬季施工安全工作,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松懈情绪,强化安全生产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意识。要制定应对特殊天气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目标责任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将冬季建设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重点,认真抓好冬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针对冬季施工的特点,各部门、单位要在深入开展重大安全隐患防控的基础上,扎实做好"防火、防冻、防滑、防坠落、防坍塌、防中毒"为重点的冬季安全生产管理。
(一)加强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利用班前教育、技术交底和职工夜校等时机,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讲清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强化全体从业人员的责任感,进一步提高冬季施工安全防范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及自我保护能力。
(二)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各施工、监理单位在抓好起重机械出租、安装、使用、拆除等重点环节安全管理的同时,严格执行检测、验收和登记制度,确保各种安全装置和限位装置有效可靠。要重点抓好塔吊各限位装置的安装使用、冬季维修保养、恶劣天气后联合验收及应急加固等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的防冻、防风及防坍塌的性能。
(三)加强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深基坑管理规定》,对深基坑的设计、评审、开挖、支护、监测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和管控,要坚持边开挖边支护,严禁一挖到底;要加大恶劣天气深基坑监测频次和密度,安排专人进行不间断巡查,遇到险情要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要严格按照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管理的有关要求,突出抓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实施等环节进行检查。要确保基础平整坚实、排水通畅;按规定设置垫板、钢底座、扫地杆和纵横向剪刀撑;拉节点设置要牢固,切实做到拉节有效,确保大模板支撑系统整体的稳固性。
(五)加强防范高处坠落和坠物打击安全管理。要切实抓好脚手架操作层防护、卸料平台安装使用和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等防范工作。登高作业人员要穿着防滑鞋,戴好安全帽和防护手套,系好安全带。要切实加强在建建筑工程全封闭和使用外挑式安全网管理,实现全封闭安全施工。
(六)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要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3〕90号和《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用电安全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08〕88号)要求,宿舍与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仓库不得在同一建筑物内。要重点加强伙房、作业区、生活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以及仓库、配电设施等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地食堂燃气瓶罐必须在伙房外单独隔离设置,做到重点防范、重点监控。
(七)加强建筑工地冬季取暖安全管理。要保持宿舍门窗玻璃完好,正确使用取暖设施,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宿舍内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热棒、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设备,每间宿舍总用电负荷不得超过2000W,并应设置漏电保护器和过载保护器;严禁使用木柴、炭火取暖,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施,防止发生烟气中毒或引发火灾事故。要为从事有毒材料作业的人员配备安全可靠的防护用具,并保持作业场所通风良好,严防中毒事故。
(八)加强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各部门、单位要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带班制度,提高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完善现场事故应急预案,充分做好应急抢险救灾人员、机械和物资准备,确保快捷高效应对紧急突发情况,尽量避免和最大限度减轻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三、严格执法,迅速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和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活动,安排专人对施工现场模板支撑、脚手架搭设、起重机械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整改。11月15日前,建设单位要会同施工、监理企业将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自查整改情况,以工程项目部为单位,上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在建项目报至各区片安全监督人员。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本辖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冬季施工特点,深入开展冬季施工安全大检查,严格重大安全隐患跟踪监控,开展安全检查"回头看",确保隐患全部整改到位。要坚持严管重罚,凡发现存在重大隐患或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要责令停工整改,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12月15日前,各区、市将开展冬季施工安全大检查情况书面报送市安监站。联系电话:85062911,联系人:段志纲。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