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07 点击量:658
根据市城乡建设委、市建筑业协会关于《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评选办法》(青建管字〔2008〕20号)(以下简称 "评选办法")的规定,现将2013年度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2013年4月20日前。
(二)现场复查时间:2013年5月30日前。
(三)评审时间:2013年6月20日前。
二、申报条件
房屋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主要参建单位、监理单位均可按"评选办法"相关要求进行申报,拟申报的建筑工程必须获得"青岛市优质结构奖"且竣工工程观感质量量化得分85分以上(含85分),申报工程的竣工验收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至2012年5月30日。
三、有关要求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协会、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按照工程竣工前观感量化评价情况,坚持"高标准,优中选优"的原则,将质量一流的工程推荐上来。请各单位按时限要求将推荐工程的申报资料和推荐函,报送青岛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伏龙路21号,联系人:徐金良,电话:82793145)。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