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7 点击量:590
青 岛 市 市 政 工 程 管 理 处
关于开展2013年第一季度安全月、春节前市政工程安全质量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部署,结合青岛市城乡建设委《2013年第一季度安全月、安全周活动方案》(青建办字〔2012〕92号)工作要求,确保今冬明春市政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下同)安全质量平稳顺利进行,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3年第一季度安全月、春节前市政工程大检查,现将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的市政工程(包括地铁3号线、2号线、蓝硅线)。
二、时间安排
(一)市政工程
1.自查自纠阶段。(1月14日前)
各单位应对各自承建工程进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冬季施工质量问题、停工工地的安全条件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应由质量安全分管领导或质量安全部门负责人带队进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督促整改,并留存自查情况记录。
2.检查阶段。(1月14日-1月25日)
市政处将对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在建市政工程冬季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停工工地安全条件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存在问题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或考核扣分。
3.其他区、市检查。其他区、市市政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市政工程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复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1月28日之前通过金宏网或电子邮件报至我处(金宏名: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政工程管理科,电子邮箱:szcjck@163.com)。
(二)轨道交通工程
1.自查自纠阶段(1月21日前)
轨道交通工程各参建单位结合最近国内发生的几起安全事故和春节期间的施工特点,开展本工程的自查工作,对自查的问题,按照“三定”要求加强落实整改,举一反三,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以备检查。
2.检查阶段(1月21日-1月25日)
按照市城乡建设委和市地铁办的统一部署,此次检查分两个检查组,由市城乡建设委和地铁办领导带队,对在建轨道交通工程的各责任主体进行检查(各个标段的具体检查时间,将提前半天通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三、检查内容
(一)工程安全
1.企业自查开展情况。包括企业下发的检查通知、文件;企业安全分管领导或安全部门负责人带队检查内容,下发的整改通知;项目部上报的整改报告;公司对整改后的复查情况及总结报告。
2.人员到岗履约情况。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中标的项目管理人员履约情况。
3.冬季施工各项方案、措施、教育培训、交底,应急预案等落实情况。包括方案、预案的审批程序、针对性、可操作性及落实情况。特别是冬季施工高空作业、起重吊装、深基坑、大型模板、隧道暗挖、施工机械防护等安全方案落实情况及冬季施工防冻、防雪、防滑、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同时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
4.加强冬季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包括用电方案、预案、电工持证上岗情况,临时用电线路架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
5.文明施工情况。包括施工围挡、大门、车辆冲洗设备、标志牌、警示牌、危险源公示、扬尘、土方外运。
6.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各工地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工程款的拨付情况及企业为保证农民工资支付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杜绝欠薪上访事件。
7.已停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状态。各工地停工前确保无安全隐患,文明施工情况达标,并安排人员值班,领导带班值守。
8.轨道交通工程的2号线、蓝硅线的安全生产条件。
9.其他安全防护措施。
(二)工程质量
1. 人员履职。中标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在岗,质检员、见证取样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 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项目及公司级检查,对分包单位质量控制,技术人员的质量培训。
3. 材料质量控制及试验检测。进场材料的管理及复试,不合格材料的处理,见证取样执行情况。
4. 冬季施工质量控制。冬季施工方案制定与执行情况,现场钢筋加工、混凝土浇注等工序质量控制,成品保温措施,实体和观感质量。
5. 质量验收情况。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阶段性验收及预验收的执行情况,施工技术资料整理归档情况。
6.自查自纠开展情况。项目、公司级检查情况,下发的整改通知及整改复查情况,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狠抓制度落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加强督查,强力推进,严防走过场,确保措施到位、取得实效。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节假日期间,确保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置,相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各单位、各部门要从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出发,充分认识做好2013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和疲劳厌战思想,严格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违法非法工程建设,切实把安全生产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好抓实。
(三)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要按照“措施得力、组织周密、任务细化、不走过场”的原则,认真做好第一季度安全月各项工作。特别是重大安全质量隐患,做到摸清家底、查清情况。在全面排查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实行“风险监控点管理”,实现对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精准防控。同时通过继续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源监督管理,按照明晰管理流程、明确管理责任,提高对各类重大安全质量隐患源的辨识能力、科学预控、动态管理,有效防范重大安全事故。
(四)做好停工工地节后复工安全条件验收。
各停工工地复工前要全面自查,确保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后,将开工申请报市政处(其他区市报当地主管部门),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对于未经验收擅自施工及借复工的名义非法违法建设的工程,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