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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建管局 青建管质字〔2011〕49号《关于建立青岛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技术专家库的通知》

2011-05-23 点击量:441

 

青建管质字〔2011〕49号
 
关于建立青岛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
安全技术专家库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及《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向社会公开征集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技术专家。经单位推荐、资格审核,聘请田华强等12名同志(见附件)为青岛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技术专家,建立青岛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技术专家库。现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职责

       1、对以下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评审: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重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2、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突发应急安全事件。

       二、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组成员应当由青岛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技术专家库中5名及以上的专家组成。

       三、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四、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附加:专家库名单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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