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6 点击量:470
关于立即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
各项目监理部、分公司:
昨天,上海市静安区一幢28层住宅楼,在进行外立面装修改造施工时发生火灾,目前已导致50余人死亡,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为了避免类似火灾事件在我公司监理的在建工程中发生,按照公司领导指示,要求各项目监理部立即对施工现场开展一次针对火灾隐患的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应立即下发书面通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彻底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落实。现再次将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要求转发给各监理部,供大家参考,以便在进行隐患排查时能够抓住重点,防止疏漏。各监理部务必于11月18日前,将火灾隐患排查情况的电子版,发送到“网络公共硬盘”的指定文件夹之中。
(一)施工现场临建设施
施工现场生活区临建房屋宿舍,应为绝燃型玻璃丝棉材料搭建,每排连续设置不得超过十间,生活区域防火通道应保持畅通;每间临建房屋宿舍开门方向必须朝外,门口外应配备ABC4型灭火器;临建设施内用电,应严格执行定时供、断电制度和专人负责制度;临建宿舍用电线路,应分别设置照明和插座电路,照明线路应采用低压36V供电,插座应保证每人一个,宿舍每人用电负荷不得超过100W,每房间总用电负荷不超过2000W;每间宿舍应设置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热棒、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设备;施工单位应给工人统一购置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电热毯,严禁在宿舍内用明火取暖。
各施工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防火制度和相关措施,制定火灾应急预案。
(二)施工现场食堂
施工现场食堂应采用砖混结构,必须为单层,且独立设置,伙房内15公斤以上容量燃气瓶罐应单独隔离设置在伙房外临建房内。严禁在公共食堂以外私设"小食堂"。
(三)施工现场临电及动火作业
施工现场临电的设置,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落实"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等临电规范要求,各级配电箱必须使用标准式电箱,且在总电箱、分电箱防护棚外配备ABC4型灭火器,严禁电线私拉乱撤、一闸多用等违章违规现象发生。
(四)建筑外保温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材料进场后,应远离火源。露天存放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完全覆盖。
2、需要采取防火构造措施的外保温材料,其防火隔离带的施工应与保温材料的施工同步进行。
3、可燃、难燃保温材料的施工应分区段进行,各区段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并宜做到边固定保温材料边涂抹防护层。未涂抹防护层的外保温材料高度不应超过3层。
4、幕墙的支撑构件和空调机等设施的支撑构件,其电焊等工序应在保温材料铺设前进行。确需在保温材料铺设后进行的,应在电焊部位的周围及底部铺设防火毯等防火保护措施。
5、不得直接在可燃保温材料上进行防水材料的热熔、热粘结法施工。
6、施工用照明等高温设备靠近可燃保温材料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
7、聚氨酯等保温材料进行现场发泡作业时, 应避开高温环境。施工工艺、工具及服装等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8、施工现场应设置室内外临时消火栓系统,并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9、外保温工程施工作业工位应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
(五)动火作业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应严格遵守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并对作业环境进行监护,动火作业必须两人以上,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公司工程部、安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