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20 点击量:374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关心关爱我市建筑业农民工身体健康,全面加强"红眼病"的防控工作,现将青岛市人民政府卫生防病暨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青政卫艾委〔2010〕6号,见附件)转发你们,望认真予以贯彻执行。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筑农民工人员聚集,是红眼病的防控的重点。各相关单位要站在"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农民工身体健康利益"的高度,明确防控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的传播。
二是加强宣传,搞好防护。各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各种形式,教育广大农民工养成健康卫生习惯、注意用眼卫生和加强"红眼病"防治,做到处处讲卫生、人人会预防。
三是隔离治疗,网络直报。各建筑工地一旦发现农民工感染"红眼病",要立即安排隔离治疗和进行消毒,切断疾病传播途径。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网络直报的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附件:青岛市人民政府卫生防病暨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