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转发市建管局《关于应对第七号台风"圆规"做好防汛工作的通知》

2010-09-02 点击量:449

 

关于应对第七号台风"圆规"
做好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有关单位:

       青岛市气象台发布的台风黄色预警预报,今年第七号台风"圆规"8月31日下午14时位于上海东南890公里的洋面上,预计9月1日到达黄海中部,1-2日青岛市区中到大雨,风力5-6级,阵风7级。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工地防汛检查,搞好防汛物资准备,调试防汛机械设备,确保设备完好。提前对深基坑、塔吊、工棚、围挡等进行支护加固,严禁大风、台风、降雨期间高空作业,确保不出现塔吊、工棚、围挡倒塌、基坑塌方、建筑材料滚滑及人身伤害事故。要及时启动防汛预案,降雨期间确保领导到岗带班,保持通信畅通,防汛人员要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应对可能发生的一切险情,并及时上报信息。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

© Copyright 2012 青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鲁ICP备16044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