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31 点击量:409
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 |
各项目监理部、分公司:
为配合做好全市“创城”迎检工作,自
“ 三、加强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工地夏季环境卫生
今年,我市将接受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是复审和测评的一项重点内容。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建筑工地的实际情况,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治理措施,保持工地周边和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的清洁,确保我市建筑工地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中顺利通过。
(一)深化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0〕18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全面系统地抓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强化车辆冲刷设施的管理,有效防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更好地树立我市建筑工地的良好形象。
(二)深化工地环境卫生治理。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深化对环境卫生的治理,消除卫生死角,确保工地周边和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的清洁。
1、建筑工地围挡墙必须达到牢固可靠、整齐划一、美观洁净的要求,无歪斜、破损和乱涂乱画等现象。工地大门要安全、美观,门头上的企业标志、门口的施工标志牌等要确保字体、图案无残缺、无破损、无乱贴小广告等现象。
2、工人宿舍、淋浴室、厕所等临建设施要配套安装纱门、纱窗,达到安全、通风、美观的要求;卫生应设专人管理,定时清扫,保持清洁。宿舍内生活用品摆放整齐,餐饮、洗漱等用品要设专用厨柜存放,认真做好防鼠、防蚊蝇工作。工人食堂要满足消防和卫生要求,并按规定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炊事人员要持有健康证,并定期查体。淋浴室应配置热水器,保证冷热水的供应,喷头的设置应满足使用要求。
3、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现场应配备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畅通,确保不积污水,不乱排污水。要加强塑料袋、纸袋等废弃物管理,保持现场整洁卫生,观感良好。”
望各监理部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进一步加大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力度,为配合全市“创城”工作,尽职尽责。
公司工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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