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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转发市建管局《关于开展全市"两改"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

2009-07-25 点击量:361

青建房字[2009]25号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全市"两改"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房地产开发、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两改"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改善市民住房条件的重大民生工程,住房质量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增强"两改"项目开发、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意识,依法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我委决定对全市在建"两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建委开发局与建管局分别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检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实施检查,具体协调工作由市开发局负责。

    二、检查内容

    1."两改"项目各项前期审批手续办理情况。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中标施工单位是否签订施工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确保工程建设资金。

    3."两改"项目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情况。

    其中1、2项由市开发局负责检查,3项由市建管局负责检查。(质量检查具体内容见附表)

    三、检查方法

    1.现场检查,采取日常巡查与每月定期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2.听取各企业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核查资料和询问有关情况。

    3.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将检查情况向企业进行反馈,提出意见和建议。

    4.开通投诉举报渠道,受理和查处群众投诉举报案件。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准备,认真做好迎检工作,将"两改"项目的工程质量作为重中之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两改"项目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

    2.各单位应积极组织开展自查活动,认真分析形势,查找在质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抓紧采取措施加以整改,确保顺利交付使用。

    3.在检查过程中,开发、施工、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必须参加,并提供各类相关资料。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七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房地产 检查 通知

 
 
抄   送: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区政府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7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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