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25 点击量:361
各相关房地产开发、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两改"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改善市民住房条件的重大民生工程,住房质量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增强"两改"项目开发、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意识,依法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我委决定对全市在建"两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建委开发局与建管局分别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检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实施检查,具体协调工作由市开发局负责。
二、检查内容
1."两改"项目各项前期审批手续办理情况。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中标施工单位是否签订施工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确保工程建设资金。
3."两改"项目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情况。
其中1、2项由市开发局负责检查,3项由市建管局负责检查。(质量检查具体内容见附表)
三、检查方法
1.现场检查,采取日常巡查与每月定期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2.听取各企业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核查资料和询问有关情况。
3.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将检查情况向企业进行反馈,提出意见和建议。
4.开通投诉举报渠道,受理和查处群众投诉举报案件。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准备,认真做好迎检工作,将"两改"项目的工程质量作为重中之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两改"项目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
2.各单位应积极组织开展自查活动,认真分析形势,查找在质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抓紧采取措施加以整改,确保顺利交付使用。
3.在检查过程中,开发、施工、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必须参加,并提供各类相关资料。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