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关于转发《关于认真吸取上海"6·27"在建楼房倒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2009-07-17 点击量:379

青建管质字[2009]60号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关于转发《关于认真吸取上海"6·27"在建楼房倒塌事故教训
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吸取上海"6·27"在建楼房倒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建建字[2009]2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青建发字[2009]98号)一并贯彻执行,立即组织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包括地基处理、桩基、深基坑、基础工程、抗震结构、钢结构等地基基础和主体等结构工程质量,深基坑对周边既有建筑、雨汛季节对建筑地基等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及时查找质量安全隐患,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生命安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要切实做到"四不放过":质量安全隐患存在原因未查明不放过,隐患未削除不放过,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没有受到相应处罚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附件:关于认真吸取上海"6·27"在建楼房倒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主题词:工程建设 工程质量 事故 通知

 
 
抄   送:市建委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办公室    2009年7月13日印
© Copyright 2012 青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鲁ICP备16044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