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转发市建委《关于转发对疫区来青人员健康监测管理通告的通知》

2009-07-16 点击量:345

青建流防组办发〔2009〕5号
 
关于转发对疫区来青人员健康监测管理通告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有效防范输入病例引起的疫情暴发和流行,现将青岛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关于疫区来青人员健康监测管理的通告》(青流防指发[2009]4号)转发给你们,望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通告要求,切实做好对疫区来青人员的信息报告、医学观察等相关工作。

    附件:关于疫区来青人员健康监测管理的通告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五日

 
主题词:转发 流感 健康监测 通知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7月1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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