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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转发市建管局《关于对未按规定上报4月份应发工资信息及未通过"爱心工资卡"发放农民工工资项目进行核实的通知》

2009-05-22 点击量:402

关于对未按规定上报4月份
应发工资信息及未通过"爱心工资卡"发放
农民工工资项目进行核实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市未按规定上报4月份应发工资信息及未通过"爱心工资卡"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工程项目及总承包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各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企业要立即对公布的情况进行核实,如确有已停工、竣工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上报应发工资信息并通过"爱心工资卡"发放工资的,须于5月25日前将情况说明及书面证明材料报至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属市内四区的工程,报至市建管局建筑队伍管理处(联系电话:85065008),逾期仍未按规定办理的工程项目,将按照《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予以扣分。

    附件:未按规定上报4月份应发工资信息及未通过"爱心工资卡"发放农民工工资的项目名单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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