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24 点击量:378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转发省安监站关于组织建筑安全监督人员考试的预备通知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部门:
现将省安监站《关于组织建筑安全监督人员考试的预备通知》(鲁建安监〔2007〕1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安排如下,望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全省统考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安监人员学习文件精神,针对考试内容,结合本部门工作情况自行组织培训。
二、市安监站组织开展的每周全市建筑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将继续进行,并结合省安监站《关于组织建筑安全监督人员考试的预备通知》中有关考试内容进行辅导,培训计划另行通知。有关培训资料、教材由市安监站联系省安监站后统一发放。
三、五市三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市北高新技术区应将在岗的安全监管人员如实统计,填写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花名册》(见附件)并于2008年2月20日前将书面(盖章)和电子版上报市安监站办公室。邮箱:qdanjzh@tom.com,联系人:康云华,联系电话:8506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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