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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9-05-07 点击量:868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城市范围内房屋及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19〕2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地扬尘防治措施全覆盖。根据我省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7个通道城市规模以下工地要全部落实“六项措施”,其他城市要按照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的通知》要求,做好各项扬尘管控工作,所有规模以上工地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各市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创新思路联合监管,切实提高渣土运输规范化管理水平。城市管理部门对从事渣土运输的企业实行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建立完善渣土运输单位信息数据库,实行信用等级管理,加强监督考核,信用等级低的要及时清退出渣土运输市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将渣土运输发包给个人和未获得渣土运输市场准入资格的企业”。住建部门要督促渣土处置单位在确定渣土运输企业后,及时将渣土运输时间、路线报城管等部门备案。建筑渣土消纳场要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和车辆清洗设备,对渣土运输车辆做到“两头监控、两头冲洗”,确保上路行驶的渣土运输车辆车身洁净。住建、城管部门要主动对接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加强信息互通和工作配合,共同做好源头管控。

三、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推进道路深度保洁常态化。进一步扩大机械化保洁覆盖范围,采取冲、刷、洗、扫综合作业方式,提高城市道路保洁质量和效率。按照《山东省城市道路深度保洁操作指南》,继续开展深度保洁示范路创建活动,确保到2020年,全省城市和县城40%以上的主次干路达到深度保洁标准,主要道路要做到路见本色。同时,要根据渣土运输路线备案情况,对渣土车运输路线进行重点保洁。

四、强化监管迅速响应,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各市主管部门要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切实履行住建领域扬尘治理工作职责,强化日常监管。接到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时,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预案,指导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加强监督检查。

联系人:谭欢,姜坤;联系电话:0531-87086948;电子邮箱:tanhuan@shandong.cn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5月7日

附件:1.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doc

               2.建办质[2019]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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