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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5-27 点击量:904

各区市、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安委会下发的《青岛市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城乡建设领域工作实际,制定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7日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2019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市安委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全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广大民众安全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特制定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有奖举报等内容,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把青岛建设成为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护航保驾,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以建筑施工危大工程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

(二)活动时间: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部分活动贯穿至年底。

三、活动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勇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刘玉勇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局各处室负责人

(二)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孙宪阁 局安全生产监管处处长

成 员:徐广才 局安全生产监管处二级调研员

陈立松 局安全生产监管处四级调研员

梁永科 局安全生产监管处四级调研员

张子艳 局安全生产监管处四级主任科员

四、内容安排

(一)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1.组织“安全生产大讲堂”。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成安全生产宣讲团,面向各级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开发建设单位等企业负责人和管理团队,认真宣讲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讲要由相关单位、部门负责同志亲自宣讲。

2.上好“安全生产公开课”。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课,大力宣传各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

3.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邀请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家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辅导讲座,并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精准指导,帮助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组织交流研讨。要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强化问题导向,围绕提升高危行业安全管理水平,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和重点企业负责人,组织开展论坛、讲坛、研讨会、观摩等活动,交流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经验做法,汇智聚力助推安全发展。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6月16日是全国统一的安全宣传咨询日,要结合实际开展以下活动:

1.线下宣传咨询。按照市安委会部署,积极参加市安委会组织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2.网上直播互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举办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集中推出安全闯关游戏、H5互动产品、Vlog视频,组织网络直播、网上展厅、VR/AR安全体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3.现场公众开放。要组织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一线从业人员等,走进建筑施工企业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等,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

(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教育百项宣传”活动

1.应急科普作品征集与展播类。以“安全在我心中”为主题,以近年来建筑施工领域事故案例剖析和安全科普为重点,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征集、创作、推荐出一批安全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动漫等作品,并把作品征集评选、推广普及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推动安全警示教育和应急科普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2.答题竞赛类。要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职工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举办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答题和“消除隐患”抖音话题活动。相关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宣传普及和知识技能竞赛活动,督促标准规范制度上墙上网,推动企业职工熟悉标准、掌握技能、维护权益。

3.宣传体验类。利用各类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科普专栏,在各类建筑施工工地、物业小区等等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不断提高建筑施工领域从业人员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

(五)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1.组织综合演练。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部门单位要围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房屋坍塌、市政工程突发事件、地铁施工等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汛期安全等内容,组织开展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2.企业应急演练。各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针对汛期特点,组织开展一次停产撤人演练。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改革发展青岛行”活动

安全生产改革发展青岛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局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由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深入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1.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盯国务院安委会和应急管理部对我市开展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化工行业企业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我市各级执法检查、考核督查等发现的问题,跟踪报道整改和落实情况,宣传整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经验做法,曝光整改问题粗枝大叶走过场、敷衍了事碎片化、蜻蜓点水博眼球的地区和企业,推动建筑施工领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交流专题行活动。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一批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邀请有关主流媒体深入各施工企业采访,加大精准宣传力度。加强舆论监督,组织媒体深入安全生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明查暗访活动,曝光一批存在安全隐患、责任不落实、监管流于形式的反面典型,借助媒体力量监督整改。

3.开展网上举报投诉。要用好“12350”举报电话,开通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对企业进行处罚,真正体现重奖严罚。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和市安委会的部署要求,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工,周密部署,确保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开展,真正达到以活动推动工作的目的。各级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靠上抓落实。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主要负责人至少参加1至2次“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聚焦重点领域。紧紧围绕活动主题,聚焦建筑施工危大工程安全这个重点,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加强工作创新,着力发动基层职工群众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扩大活动覆盖受众面和影响面,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了解安全、参与安全的社会氛围。注重总结经验,善于发现典型,持续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果,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实现以月促年,推动各项工作质量提升。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平台作用,在各类建筑工地等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和口号,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加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频次和密度,在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

(四)认真加强总结。要及时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经验,结合往年做法,完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阶段性与持续性的统一。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并作为常态化联络方式,确保全年沟通渠道畅通。

请各区市、青岛西海岸新区住建主管部门,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市市政管理处、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市物业服务保障中心、市公用质监站于5月26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登记表。活动期间,各单位联络员每周三前报送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重大活动信息可随时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分别于5月29日和7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局安全生产监管处。(金宏网址: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管处)

  

附件:1.各级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doc

   2.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联系人:徐广才,电话:0532-85068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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