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期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

2019-11-01 点击量:1053

各区(市)市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市即将进入供暖季,导致大气污染的源头性不确定因素不断增加,为进一步促进各参建主体扬尘防控责任和施工现场扬尘防控措施切实落实到位、到底、到边,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充分认识扬尘管控工作的重要性

  施工现场扬尘防控,事关市政行业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行业担当,事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各区(市)市政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工地扬尘管控工作,为污染防控不利季节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做出市政行业应有的贡献。

  严格落实扬尘管控主体责任

  (一)建设单位责任

  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按要求及时拨付该项费用,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二)监理及施工单位责任

  施工单位应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应根据项目特点采取切实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减少施工作业过程扬尘污染,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监理单位应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扬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将扬尘防控作为冬期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批的方案和重污染天气预警情况落实相关措施。

  积极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

  市政工程工地要全面落实“三不”、“六个百分百”的要求,切实做到“施工作业不起尘、工地黄土不见天、车身轮胎不沾泥”和“‘现场封闭管理、场区道路硬化、渣土物料覆盖、洒水清扫保洁、物料密闭运输、出入车辆清洗’六个百分百”。

  (一)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城市范围内的施工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全封闭。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二)加强现场物料管理

  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应按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码放。现场砂浆应采用预拌砂浆,预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切实做到渣土物料全覆盖。

  (三)加强过程施工降尘管理

  施工现场土方及构筑物拆除作业应采取雾炮、喷淋、洒水等降尘措施,并应及时外运;施工现场硬化的场地和道路应定期清扫和洒水;铣刨、切割作业应采取洒水、防尘棚降尘等有效的扬尘防控措施,道路铣刨面应在铣刨完成后72小时内完成罩面;基层混合料应采用预拌进场、机械摊铺,并做好碾压过程中的防尘降尘,切实做好场洒水清扫保洁,做到施工作业不起尘。

  (四)做好场地硬化和车辆清洗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和材料加工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土体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洗车机或简易清洗装置,对驶出车辆进行清洗;驶离施工现场的渣土运输车辆应密闭覆盖到位,不得撒漏,切实做到工地黄土不见天、车身轮胎不沾泥。

  (五)加强监测监控和应急管控

  桥梁工程或其他大型构筑物工程,工程造价5000万以上且合同工期大于1年的施工现场应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应密切关注青岛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预警通知,并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停止土石方、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施工作业,增加清扫、洒水频次等措施。

  切实强化保障措施

  各区(市)市政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控工作,系统谋划、统筹部署,健全保障举措,增强整体性和协同性,有效提升市政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责任主体要建立施工工地扬尘管控责任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措施,细化任务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执行到位。

  (二)加强监督执法

  市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监督检查,发现相关责任主体在扬尘防控中存在问题的要责令改正,并严格按照我市扬尘治理“六个一律”的要求进行处理。

  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2019年11月1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期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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