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住建领域扬尘污染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11-17 点击量:907

各区市、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转发<山东省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做好贯彻落实。

  一是进一步深化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严格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组织做好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严管、严查、严罚并重,以应统尽统为原则,重点针对功能区、城乡结合部以及前期发现问题工地及其周边等管理薄弱区域建立分级管控台账,实行严格管理。对存在问题的工地,综合运用警示、通报、约谈等措施严格督促整改;对于敷衍整改、屡查不改的工地,依法依规采取经济处罚、信用惩戒等限制措施,坚决杜绝处理处罚宽松软

  二是进一步落实督导检查责任。相关牵头责任部门要全面加强全市统筹调度,完善治理标准,压实治理责任。各区市要强化组织领导,按照谁专管,谁负责,谁片区、谁负责原则,明确各类工地扬尘治理专责专管责任人,实施监督执法人员包片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针对线性市政及拆除工程特点,制定专项扬尘防控措施要点,推进扬尘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针对渣土运输、裸土覆盖、土(石)方湿法作业等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强化多部门联防联控,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强化远程监测监控、新型固尘剂及雾化喷淋降尘等新措施应用,全面推进物防、技防提升。

  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曝光力度。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各区市要实施定期公开通报制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主流媒体通报曝光问题工地、集中回应群众反映问题、公示治理进展,切实提升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方面宣传效能。全面动员社会监督力量,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完善工地扬尘问题举报和实时处理机制,发动公众积极举报建设工地扬尘污染行为,鼓励群众献力献策,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督促建设工地进一步提高扬尘治理水平。

  附件: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住建领域扬尘污染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rar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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