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4 点击量:549
各区(市)、青岛西海岸新区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不断提升我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管理标准化水平,创新监管工作模式,强化施工现场管控重点,充分发挥样板示范引领作用,根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工作要点》和“工作标准化、标准程序化、程序公开化”工作要求,结合市政公用工程领域发展的新趋势新要求,组织开展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扬尘治理、疫情防控“四位一体”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四位一体’标准化工地”),有关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青岛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我市“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部署要求,结合省厅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和我市疫情防控要求,以创新推动我市市政公用工程行业高质量、高标准发展为主题,深入聚焦施工管理难点,通过开展“‘四位一体’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着重培育一批质量安全管理亮点突出、科技含量高,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四位一体’标准化工地”,通过树立典型、积极引导,从根本上提高工程质量、生产安全、扬尘管控、疫情防控等管理水平,推动全市市政公用工程各项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评选范围
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在监市政工程、公用工程、轨道交通工程。
三、评选条件
(一)工程基本建设手续齐全,市政公用工程需已纳入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
(二)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扬尘治理、疫情防控管理创新亮点突出,科技含量较高,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2项以上;
(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扬尘治理、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健全;
(四)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无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情况;
(五)工程建设过程中,参与申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建设单位、监理企业、施工劳务企业未因涉及申报工程问题而被列入市政市场主体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清单;
(六)施工过程中未发生疫情事件或未因疫情防控措施不力造成负面影响;
(七)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制度和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制度且规范使用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无因违法分包、转包造成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八)工程建设过程中无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四、评审程序
(一)评审工作采取日常评价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两项评价得分比重分别为70%、30%,总分100分。综合得分高于90分(含90分)的工程可评为“‘四位一体’标准化工地”。
1.日常评价。重点考核申报工程日常管理情况,对全市轨道交通工程及工程所在地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市政公用工程(含跨区市的、投资在3000万以上的以及次高压(含次高压)以上的燃气工程)由市市政公用监督站各监督科室根据职能分工,结合申报工程日常管理情况进行评分或提出评价意见,形成日常评价得分,其他区(市)市政公用工程由工程所在地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结合辖区参评工程日常管理情况进行评分。日常评价得分结合工程实际工期评定,得分高于90分(含90分)的工程需经各级监督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审签后,随参评材料提报。
2.综合评价。由市市政公用监督站具体组织实施,聘请专家共同参与评价,市政公用工程对照《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扬尘治理、疫情防控“四位一体”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附件2)、轨道交通工程对照《青岛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扬尘治理、疫情防控“四位一体”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附件3)及参评期间行政处罚情况进行评分。
(二)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汇总报送主要参建单位的相关资料,相关资料汇编成册(一式两份),内容包括:创建申请表(附件1);创建承诺书(附件4);工程施工手续(中标通知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创优实施方案和措施;工程创新成果;工程施工期间因质量、安全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企业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相关资料电子版及反映工程创建“‘四位一体’标准化工地”情况的影像资料(3分钟有声ppt/视频资料)统一发送至邮箱:szgyjdzzhywk@qd.shangdong.cn。
全市轨道交通工程及工程所在地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市政公用工程创建材料由各监督科室于6月30日前报送至市市政公用监督站综合业务科(市北区南九水路2号甲401室);其他区(市)工程创建材料须报送工程所在地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各区市将《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扬尘治理、疫情防控“四位一体”标准化工地推荐汇总表》(附件5)和各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汇总后于6月30日前报送市市政公用监督站综合业务科(市北区南九水路2号甲401室)。
(三)“‘四位一体’标准化工地”的工程名单由市市政公用监督站统一在其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评价。投诉举报经查实,将视情节在社会评价权重分值内进行减分,对涉及不符合申报条件事项的工程,取消其评审资格。
五、工作措施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扬尘治理、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将建设、施工、监理、劳务企业的主要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扬尘治理、疫情防控管理责任进行细化分解,切实将压力和责任传导到企业和项目各管理人员,构建企业、项目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扬尘治理、疫情防控责任体系。
(二)严格申报评审程序。严格执行《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扬尘治理、疫情防控“四位一体”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保证评审工作公开、公正。
(三)提升评审创建示范效果。各级监督管理部门要适时组织观摩活动,推广“‘四位一体’标准化工地”先进管理成果,互相交流学习,切实提高和促进参建各方的标准化管理水平,达到以点带面、整体提升的效果,并在评优评奖时优先予以推荐。对参建“‘四位一体’标准化工地”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劳务企业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颁发证书,依据《青岛市市政市场主体信用考核办法》分别给予相应信用考核加分。
(四)加强智慧工地建设推广。各级建设主管部门适时推出科技创新课题,参建企业主动研究、积极创新,达到规模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及轨道交通工程都应加强智慧化工地管理平台搭设,各级监督管理部门要将智慧工地建设情况作为重要参评依据,根据智慧工地建设情况给予相应分数。
(五)健全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各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的引导推广和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单位将标准化管理落实到施工现场的每个环节、每个过程。对“‘四位一体’标准化工地”要不定期进行暗访复查,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6669157)。评审工作贯穿施工全过程,对施工过程中降低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工程存在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因工程质量、扬尘治理、疫情防控等问题引起群体上访的,将撤销其称号,并扣除各申报单位及个人相应信用考核加分,还将依据《青岛市市政市场主体信用考核办法》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考核扣分等处理。
附件:关于开展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扬尘治理、疫情防控 “四位一体”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的通知.zip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2年6月14日
(工作联络人:高英迪 86669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