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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青岛市智能建造项目的通知》

2023-06-19 点击量:296

各区、市(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住建领域数字化转型,推动我市智能建造试点工作,提高工程项目数字化、智能化应用水平,决定在我市开展智能建造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范围。青岛市行政区域内,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开工的新建项目(列入2022年度智能建造示范的项目除外)。

2.项目类型。房屋建筑、市政道桥、地铁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等。

3.技术要求。在工程建设项目策划、设计、生产、施工、运维阶段,开展智能建造相关技术(BIM技术、智能技术与装备、建筑机器人等)应用和数字化、智能化协同管理,对照《青岛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参考指标》(详见附件3)开展试点示范,探索总结智能建造经验。

4.申报主体。以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牵头申报,可联合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和造价咨询单位共同申报。

二、申报方式

1.系统申报。请于2023年6月30 日17:00前通过青岛市智能建造管理系统(网址:http://120.221.95.26:8080/SgtQY)填报项目信息。

2.纸质版材料报送。由各区、市(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送至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和科技处。

报送材料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121号甲912室。

三、其他事项

1.各区、市(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部、省、市关于推进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有关工作部署和本通知要求,组织好项目筛选报送,并加强日常工作监督指导。

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公布,纳入我市智能建造项目库,并根据项目进度做好跟踪指导,推广经验做法。

3.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智能建造工作,认真组织编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计划安排,积极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创新,及时总结项目经验。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送市、区住建部门。

附件:1.青岛市智能建造项目申报书.docx

          2.青岛市智能建造应用试点项目汇总表.docx

          3.青岛市智能建造项目参考指标.docx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9日

(联系人:赵炳伟,联系电话:0532-85785830  赵强,联系电话:13356662055)

附件: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青岛市智能建造项目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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