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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培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3-06-25 点击量:311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青岛西海岸新区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培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并按照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开展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是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区市要高度重视,全面动员、认真组织、扎实开展,各企业、项目要积极申请培育,做好全过程创建,确保创建工作全面引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

二、严格标准,规范管理

要严格创建标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培育、确认等各个环节公开、公平。各区市主管部门要将培育工作与日常监管、标准化考评等工作有机结合,贯穿项目施工全过程。复核合格后,应按照《考评指南》持续做好项目后续考评工作。

三、严把节点,按时报送

2023年度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推荐报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部门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督促各申报项目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报资料。资料应严格按照《通知》附件5相关要求填报整理。

请各区市主管部门分别于6月30日前、9月15日前,将本年度第一批、第二批推荐资料报送市安监站(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121号402房间),其中《考评指南》第4.4条中《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考评表》,按照《通知》附件7执行,推荐汇总表需加盖各部门公章。各主管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专职联络员,于6月28日前将联络员信息表(《通知》附件8)发送至邮箱(ajzqgb2787@163.com)。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培育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2023年6月25日

(联系人:钱青 联系电话:85062787)

 

附件: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培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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