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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组织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工程领域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23-11-10 点击量:408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青岛西海岸新区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今年11月是山东省第13个法定消防安全宣传月,11月9日也是第32个全国消防日,根据省、市安委会办公室部署安排,定于11月份在全市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主题是预防为主,生命至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消防宣传月活动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规范,依法履行消防宣传教育责任,把消防宣传月活动作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活动方案,调动宣传资源,落实工作措施。

二、突出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单位结合《房屋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及员工集体宿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青建安监字〔2023〕23号)通知要求和冬季施工特点及消防管理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要突出重点内容、主要部位和关键环节,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及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存在的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一)注重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排查整治施工单位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编制现场防火技术方案,是否编制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是否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11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留影像资料

(二)注重强化消防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排查整治施工现场临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是否设置消防通道,临时用房设置的层数、面积、疏散走道的宽度、疏散门的宽度、疏散门的开启方向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脚手架工程、高空作业场所的安全密目网、安全平网是否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具有阻燃性能的安全网。

(三)注重强化临时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排查整治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是否按规定设置施工现场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消火栓泵是否采用专门消防配电线路,施工现场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四)注重强化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排查整治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是否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等易挥发产生易燃气体的物资作业时是否保持良好通风,施工产生的可燃、易燃建筑垃圾或余料是否及时清理。

(五)注重强化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排查整治施工现场电、气、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是否按照动火工作流程和要求实施审批,动火作业是否落实专人现场监护;宿舍内是否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是否合格、完好、有效,气瓶运输、存放、使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气瓶间工作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

三、强化预案演练,持续提高消防安全应急处置工作能力

各单位认真总结近年来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教训,结合建筑施工实际,全力做好冬春消防安全预案演练工作,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于11月底完成一次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

四、严格检查监督,着力提升消防安全质效水平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按照消防安全工作重点任务,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对消防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项目实行现场督办,给予行政处罚、信用扣分等处罚,以高压态势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请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于2023年11月26日前将活动总结及《房屋建筑工程消防宣传月活动统计表》通过金宏网发送至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附件:房屋建筑工程消防宣传月活动统计表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组织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工程领域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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