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0 点击量:811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提质筑安我先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引导,发动辖区内市场主体按照《方案》要求积极参与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常态化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择优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提报内容
聚焦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创新党建引领、提升监管服务能力、深化工程质量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岗位人员素质和创新工程建设新质生产力等重点工作领域,探索形成的富有成效、可复制推广的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
三、提报形式
(一)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以典型案例形式常态化提报,主要包括典型案例名称、实施背景、主要做法、实施成效、创新性及可推广性,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提报时请注明“提质筑安我先行活动典型案例”,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各市场主体在工作实践中形成的创新做法、成功经验等典型案例,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报,由属地择优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报。
勘察设计方向联系人:王孜纯,联系电话:0532-85756533,邮箱:kcsjc@qd.shandong.cn;工程质量管理方向联系人:刘会俊,联系电话:0532-85061007,邮箱:qdjgzx@qd.shandong.cn;工程安全管理方向联系人:赵鹏祥,联系电话:0532-85065009,邮箱:aj85065009@163.com。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提质筑安我先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