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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立即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大培训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4-04-16 点击量:59

各区(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关于持续深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大培训专项行动的通知》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市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宣传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坚决防范遏制各类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大培训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全市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参建企业全体从业人员。重点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总监、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负责现场监护和直接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共性内容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附件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题培训视频(附件2)。

(二)专业内容

各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重要制度、文件等;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的其他培训内容。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4月19日前)

各区(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对照本通知要求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大培训工作方案,明确培训内容及培训形式,扎实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大培训专项行动。

(二)专项培训(5月31日前)

各区(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开展全覆盖集中培训,鼓励从业人员通过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应急厅)门户网站、山东应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利用碎片化时间学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

(三)督导检查(6月1日起)

各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大培训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抽查,现场考核从业人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掌握情况,凡发现考核不合格的,严格问责问效,并督促相关单位对从业人员重新培训。市市政公用监督站将适时开展抽查,推动培训工作落地见效。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组织做好本辖区、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大培训工作。

(二)强化培训考核。各区(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对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作业审批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培训有限空间安全知识和技能,严格考核并如实记录情况,未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不得参与有限空间作业。

(三)加强作业管理。各区(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以本次大培训为契机,持续深化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和过程管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行为、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应急保障措施,有效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能力。

(四)广泛宣传报道。各区(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印制、张贴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海报,组织从业人员学习。专项行动期间,各有关单位要利用微信公众号、项目LED显示屏、宣传栏等,广泛宣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安全风险、作业安全要点。

(五)及时调度总结。各区(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大培训专项行动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汇总统计活动开展情况。5月31日前,要形成整体工作总结,认真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大培训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3),并通过金宏网发送至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4年4月16日

附件: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立即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大培训专项行动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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