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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深入做好夏季高温天气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4-06-13 点击量:367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青岛西海岸新区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市迎来夏季高温天气,对房屋建筑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影响,为深入做好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省市有关通知要求,现将相关应对防范措施明确如下:

一、严格夏季高温天气作业规定

严格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合理调整高温天气作业时间,避开高温作业时段,要妥善安排施工进度计划,不得盲目抢工期、赶进度。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人员加班加点。

二、要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着重对施工作业区、生活区、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区、仓库、配电设备及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以及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品的管理;要落实动火审批和监护制度;强化临时用电管理,严防高温天气引发火灾事故。

三、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各房屋建筑工程要结合本项目实际,按照《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图册》要求,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务必确保作业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等生活保障措施满足使用要求,并配备充足的防暑降温饮品和药品,以备急需;同时,要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食品安全,严把食品采购、烹饪、留样关,严防食物中毒问题发生。

四、高标准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各房屋建筑工程要充分利用三级教育、晨会、安全交底等时机,加大作业人员高温天气安全作业教育培训,深入开展防暑降温、中暑、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等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并适时组织开展救援演练,不断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2024年6月13日

(联系人:王冬升联系电话:85062911)

附件: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深入做好夏季高温天气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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