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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印发《青岛市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2024-08-30 点击量:463

各区(市)质监机构,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施工班组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行业情况制定了《青岛市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8月30日

                                   

青岛市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

建设工作方案(试行)

为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水平,规范项目质量管理,压实主体责任,落实质量班组建设要求,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为工程建设奠定高质量发展基础。根据国家、省及地方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搭建质量管理组织架构,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压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明确监理单位监理责任,形成企业、项目、班组、工人全员抓项目质量管理的新格局,开创质量管理工作新局面。

二、重点工作

项目成立质量管理体系联合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质量管理执行专班(以下简称执行专班)、质量管理执行小组(以下简称执行小组)、质量管理作业班组(以下简称质量班组)的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架构。质量管理体系架构随着施工进度、项目人员调整及时更新班组和人员,颜色宜为蓝底白字,并设置于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质量管理体系架构模板详见附件1。

(一)设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为副组长,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生产经理等决策层人员、监理单位总监代表、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为组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定期召开项目联合管理例会,统筹项目建设全过程质量管理,督促参建各方落实项目质量管理的各项制度,制定过程二次分配奖励目标等。

(二)设立执行专班。领导小组下设执行专班,执行专班原则上由建设单位工程经理担任组长,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代表、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为副组长,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项目施工员及质检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为组员。执行专班主要负责执行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具体组织落实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建立项目联合巡检制度,督促执行小组落实对质量班组的考核工作等。

(三)设立执行小组。执行小组由执行专班根据管理需要设置。执行小组人员由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施工现场项目质量管理相关自检、巡检以及整改落实等工作。原则上执行小组分为四组,分别为材料设备采购自检组、技术质量与资料组、质量自检与巡检组、分包管理组。施工现场所有质量班组必须纳入执行小组管理。

1.材料设备采购自检组

(1)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材料采购自检相关工作,并按规定要求进行材料复试等相关工作。

(2)人员构成

组长: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组员:材料员、试验员、预算员,劳务或专业分包单位项目材料员等。

2.技术质量与资料组

(1)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施工方案制定、技术核定、技术交底及资料收集整理等相关工作。

(2)人员构成

组长: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组员:技术员、测量员、资料员,劳务或专业分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等。

3.质量自检与巡检组

(1)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施工质量自检及施工过程中的巡视与检查等相关工作,并在自检合格基础上按规定进行质量报验。

(2)人员构成

组长: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总监、项目质量负责人或项目生产经理;

组员:质检员、施工员、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

4.分包管理组

(1)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施工现场劳务分包及各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工作。

(2)人员构成

组长:施工单位项目生产经理;

组员:施工员、劳务管理员、劳务分包及专业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

(四)设立质量班组。按照专业工种、施工工序、注重实效、动态调整原则,将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队伍合理划分质量班组,将现场工人纳入质量班组管理。质量班组包含但不限于测量、土方、支护、桩基、预应力、钢筋、模板、混凝土、钢结构、焊工、装配式结构安装、砌筑、防水、抹灰、油工、地面、精装修、门窗安装、幕墙、外墙及保温、给排水及供暖、建筑电气安装、消防、电梯安装、通风、供电系统、弱电系统、智能化等28项质量班组,也可根据项目不同进度、规模、特点自行设立质量班组。自行设立的质量班组由执行专班负责报领导小组批准,由执行小组负责监督。

质量班组必须设置班组长和指导员,班组长由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队伍选派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指导员由执行小组有关成员(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党员优先)担任。质量班组人数根据需要具体确定,一般宜为10-30人。

领导小组、执行专班、执行小组和质量班组具体工作职责见附件2,质量班组具体实施要求见附件3。

三、保障机制

项目各参建单位结合企业、项目质量管理需要,根据工程规模及相关规定明确关键岗位人员配置标准,建立质量管理制度,推行质量班组建设,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全面履职,形成项目全员重视质量、人人抓质量的良好局面。

(一)明确关键岗位人员配置标准、履职要求。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投标承诺(合同约定)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组建现场项目管理部,并在开工前将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录入青岛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平台、青岛市预拌混凝土动态追踪及动态监管系统。建设、施工和监理等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中标承诺到岗到位履职,不得随意变更、缺位。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确需变更的,需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严格落实关键环节质量管理制度。结合建筑施工四位一体标准化提升行动,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并落实关键环节质量管控制度,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组织施工,建立并严格落实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各类交底管控、实体质量样板引路、三检一交过程验收、举牌验收、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施工资料管理等制度。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应设置施工质量责任表或形成二维码,明确具体施工内容、作业内容、班组信息、质量责任人、交底情况、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验收人员、验收结果等质量信息。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前,应实施举牌验收,留存相关影像资料。针对质量风险隐患,执行小组应及时下发执行小组现场隐患整改督办通知单(详见附件4),并督促质量班组整改。

(三)建立质量班组考核机制。质量班组考核由领导小组制订具体的考核细则与奖惩办法(详见附件5),每月24、25日由执行小组组织施工人员对各质量班组进行月度考核评比(详见附件6),原则上施工周期2个月及以上的质量班组应参与考核。执行小组的考核情况接受执行专班直接监督,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奖惩办法及时兑现。对诚信缺失、信誉低下的班组长及时与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单位沟通,更换人员。对配合不力、质量管理严重不到位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单位及时清退并列入企业黑名单

(四)设立质量班组考核公示栏。项目现场醒目位置应设立质量班组考核情况公示栏。公示内容包括:班组名称、作业内容、考核等级等,公示栏颜色宜为红底黄字。

(五)建立质量班组创新机制。鼓励项目依据自身具体情况由领导小组制订相应办法,激励质量班组以提高工效和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为目的开展五小创新(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通过自荐、比武等形式拓宽五小创新征集渠道,对通过认定的五小创新落实奖励措施并及时推广应用,提高班组质量创新意识。

四、实施步骤

实施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观摩、帮扶阶段(2024年9月、10月)。市建管中心将开展全市宣讲培训,并结合9月份质量月开展观摩活动,到项目进行指导,解决矛盾困难。市建管中心还将对各区市质量班组建设情况进行重点帮扶。

(二)总结深化阶段(2024年11月、12月)。深入总结质量体系建设试行工作情况,并对实施情况及效果开展评价,优化工作方案,形成具有推广、借鉴价值的管理制度、工作措施和评价标准等成果。

(三)推广阶段(2025年1月-8月)。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各质监机构应通过巡查、专项检查、督查等形式,常态化检查项目体系建设情况,确保每个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质量体系建设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对夯实企业质量管理工作基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项目质量管理水平起着重要作用。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指导和督促有关企业和项目做好贯彻工作,扎实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确保工作不折不扣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质监机构在开展施工现场检查时,应首先检查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及质量班组建设情况,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履行质量管理责任、落实工作职责。

(三)统筹推进实施。各质监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统筹推进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全面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及时总结具有推广借鉴价值的制度、措施以及评价标准等经验成果,形成项目质量管理水平提升长效机制。各质监机构应建立分级调度机制,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稳步有序推进工作开展。各质监机构应于每月5日前将工作情况月报报至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质量一处,联系人:张立坤,联系电话:85061180。

附件:1.质量管理体系架构

2.各层级工作职责

3.质量班组实施要求

4.执行小组现场隐患整改督办通知单

5.质量班组考核实施细则

6.质量班组考核评分

附件: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印发《青岛市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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