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1 点击量:285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青岛西海岸新区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当前正处于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黄金期,是确保项目建设高效推进关键阶段,为切实抓好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24年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秋季安全文明施工拉网式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一)即日起至10月13日。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参建单位对照本通知检查内容,结合企业、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实际和季节特点,开展自查自纠。
(二)10月14日至10月24日。市安监站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拉网式检查。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同步开展拉网式检查。
(三)10月24日至10月31日。市安监站对各区市拉网式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检查内容
(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预防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作业、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专项整治开展情况;住建领域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文明施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大门及周边环境管理情况;围挡及公益广告设置、维护情况;建筑物立面形象整治情况;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建筑垃圾处置、主要道路硬化等情况;生活区和宿舍用房管理,宿舍用电、职工食堂、卫生间等管理情况;病媒生物防治有关情况。
(三)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按照《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架构及考核机制建立情况,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将工人全部纳入班组管理情况,建立安全责任倒查追溯机制情况,体系考核机制建立等情况。
(四)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建设单位足额支付、施工单位规范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情况;施工、监理企业定期检查工地制度及整改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班前晨会制度、安全日志制度、安全生产举报制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佩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上岗制度落实情况;安责险购置情况;烟花爆竹禁放宣传贯彻情况。
(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论证、验收情况,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按规定进行监测,周边临边防护及警示标志设置情况,项目注册及使用“青岛市深基坑安全监管系统”情况;起重机械设备的验收、检测、使用、维修和保养情况;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施工方案编制、审查、论证、验收情况,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及其他危大工程管理有关情况。
(六)重要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汽车吊、履带吊、混凝土输送泵车、移动作业平台等机械设备使用管理情况,支设位置地基承载力情况,支设(安装)、验收和操作人员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情况。
(七)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技术方案编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临时用房、消防设施配置情况;现场动火作业、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安全管理情况。
(八)非道路移动机械及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喷码、符合排放控制区要求等管理情况;建立健全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管理制度情况;施工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情况。
(九)重点公路铁路两侧工程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重点公路铁路两侧项目易漂浮物管理、大门周边及围挡、场容场貌、临建板房、楼体形象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十)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队伍建设、物资储备、应急演练和安全生产值班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十一)其他有关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要强化危大工程和重要机械车辆日常监管,充分运用好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事项清单,建立隐患台账、逐项整改销号,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
(二)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坚持严格执法、严管重罚,重点突出对现场存在超危工程和处于收尾阶段等项目的检查,督促项目认真落实安全文明施工各项措施,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依法责令停工整改,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请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将检查情况工作总结及汇总表(详见附件),于2024年10月31日前发送至市安监站(金宏地址: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附件:秋季安全文明施工拉网式检查情况汇总表.doc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2024年10月11日
(联系人:李府聪 联系电话:8506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