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8 点击量:162
各区市质量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行为,压紧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参建单位主体责任,提升全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市建管中心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4年度下半年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范围
检查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
检查范围: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其中包含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在建装配式建筑工程、建筑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实施差异化监管情况、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情况、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等。
二、检查内容
(一)工程参建主体质量行为情况。检查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落实质量责任等情况。
(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影响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质量情况。
(三)钢筋、混凝土、防水、保温等重要建材使用情况。
(四)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情况。
(五)施工控制资料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检测报告、质量验收记录等。
(六)施工现场标养室运行、试块养护等情况。
(七)检测报告合规性及不合格检测报告处理情况。
(八)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实施差异化监管工作落实情况。
(九)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十)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情况。
(十一)其它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将参照住建部第27工作组在我市开展督察检查涉及工程质量方面内容,对项目开展检查。(检查内容详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质监机构、各有关单位须高度重视本次检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落实。
(二)本次检查中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条文等规定的项目,各区(市)质监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落实整改。
(三)冬期气温转冷,施工作业环境、条件复杂,各区市质监机构要加强冬期施工质量监督管理,落实冬期施工各项措施,强化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夯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消除工程冬期施工质量隐患。
附件1:受检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检查表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8日
附件1
受检项目: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要点 |
检查发现的问题 |
一 |
检测情况 |
1.制定工程质量检测相关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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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规定委托检测业务,委托合同的内容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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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伪造或篡改检测报告,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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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督促参建各方对不合格检测情况按规定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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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履行见证职责或委托监理履行见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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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涉及质量检测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及时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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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混凝土工程 |
7.建设单位未指定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或直接采购预拌混凝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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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设单位直接或委托监理单位对项目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进行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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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
受检工程施工单位质量检查表
受检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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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要点 |
检查发现的问题 |
一 |
渗漏开裂等多发问题 |
1.地下工程防水构造按图施工情况及渗漏水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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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屋面防水构造按图施工情况及渗漏水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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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外墙防水构造按图施工情况及渗漏水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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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板开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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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墙面开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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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检测情况 |
6.制定工程质量检测相关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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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编制试验检测计划,内容符合要求,并按计划送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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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立材料进场取样送检台账,台账内容信息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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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按要求对应进场复检的建筑材料进行取样送检,取样满足要求,无弄虚作假。检测参数齐全,按规定留置混凝土等试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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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现场标养室设置规范,混凝土试件进出室台账及信息规范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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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对检测不合格情况及时按相关规范有效处置并留存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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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无伪造或篡改检测报告,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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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工程质量检测资料管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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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混凝土工程 |
14.总承包单位按规定将预拌混凝土发包给有资质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并与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明确相关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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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总承包单位应当编制混凝土施工方案,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审批和技术交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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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建立预拌混凝土进场检验和使用台账,严格执行进场验收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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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混凝土进场检验和浇筑过程中,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应到岗履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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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施工现场应具备混凝土标准试件制作条件,并应设置标准试件养护室或养护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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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总承包单位依据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制定试件留置方案和试验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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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总承包单位应按相关标准做好标准养护试件及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制作和标识工作,试件送检有见证取样委托单和送检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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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混凝土在浇筑过程中不存在擅自加水等违规情况,混凝土浇筑完毕后,总承包单位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养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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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混凝土的强度等级符合设计要求,没有低标号混凝土串入高标号混凝土区域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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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有拆模试件及其强度检测报告,拆模强度符合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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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现场混凝土结构不存在露筋、蜂窝、孔洞、夹渣、疏松等严重质量缺陷,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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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总承包单位应制定结构实体检验专项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实施,结构实体混凝土回弹强度检验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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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按规范要求对混凝土强度及时进行评定,且评定结果符合实际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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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钢筋工程 |
27.建立钢筋原材进场检验和使用台账,严格执行进场验收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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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箍筋及拉筋弯钩的平直段长度和角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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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钢筋的连接方式和质量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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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钢筋的安装位置及锚固方式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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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钢筋的锚固长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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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
受检工程监理单位质量检查表 受检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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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要点 |
检查发现的问题 |
一 |
渗漏开裂等多发问题 |
1.监理单位对防水材料进场验收,有完整的见证取样及送检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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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理单位应对后浇带、卫生间反坎、孔洞封堵、门窗塞缝、防水层施工进行验收,并有相应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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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理单位应检查屋面、外墙、有水房间蓄水(淋水)试验及外门窗淋水试验,并有相应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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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理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等各方检查现浇混凝土结构的外观质量缺陷(裂缝),并有相应记录。质量缺陷根据其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影响的严重程度确定。监理单位对缺陷及问题应采取相应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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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检测情况 |
5.制定工程质量检测相关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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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要求审查检测机构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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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立材料见证台账,对进场建筑材料进场查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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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按规定实施见证取样送检、旁站,对检测机构现场检测进行见证,见证记录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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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督促施工单位对不合格检测项目进行及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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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对施工单位违规行为按规定及时制止并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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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混凝土及 钢筋工程 |
11.监理单位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进行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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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监理单位对总承包单位的试验计划进行审核并监督实施,对试件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过程进行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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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监理单位参与预拌混凝土、钢筋原材、防水材料等实施进场验收,有完整的见证取样及送检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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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监理单位按监理实施细则对混凝土浇筑过程进行旁站,对混凝土的养护进行巡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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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监理单位对混凝土构件拆模条件进行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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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监理单位对发现的混凝土质量隐患按照要求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并有相应的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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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监理单位应对钢筋加工、安装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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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