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30 点击量:191
各区(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山东省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等线性市政工程扬尘防治措施导则》《山东省线性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线性工程扬尘防治工作部署,全面提升我市市政公用线性工程扬尘防治标准化、精细化管控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扬尘动态管控
根据《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图集》《山东省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等线性市政工程扬尘防治措施导则》,我站编制了《青岛市市政公用及轨道交通线性工程工序扬尘防控要点》,进一步明确线性工程扬尘治理标准和各施工工序扬尘防治措施,要求各参建单位随施工阶段、工序转换及时动态调整扬尘防治措施,强化施工全过程扬尘动态管控。
二、切实落实扬尘治理责任
(一)压实参建单位扬尘治理责任。企业管生产必须管扬尘治理,现场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体系,落实班组作业扬尘管控交底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扬尘防治方案,明确各级、各工序扬尘防治责任、措施和责任人,实行扬尘防治责任公示制度。
(二)严格落实《青岛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检查评分暂行规则》。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扬尘防治管理人员应每日检查工地扬尘措施落实情况,填写《评分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每周组织扬尘防治管理人员、分包单位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开展不少于1次的扬尘防治专项检查。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扬尘防治管理人员自查发现评分低于100分的,应对发现的扬尘隐患问题下达书面整改。项目部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经扬尘防治管理人员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项目必须建立扬尘防治资料专卷,设置单独档案盒存放备查,保存日常自检及主管部门检查《评分表》《整改通知单》和整改落实回复等资料,保存截止时间为工程验收交付。
(三)加强扬尘培训交底和资料管理工作。企业应组织开展扬尘治理专题业务培训,各项目班前晨会培训活动增加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内容,将扬尘防治责任落实至班组,强化一线作业人员施工扬尘防控意识。同时,要求各项目加强扬尘防治资料管理,将培训及交底记录、内容和照片等一并纳入扬尘防治资料专卷备查。
(四)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严格落实《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建设工地应急管控工作方案》《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市政公用工地应急管控工作明白纸》要求,企业应对相关文件宣贯到位,现场需在醒目位置张贴市政公用工程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公示牌,并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当收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按要求立即停止土(石)方和拆除作业,增加洒水频次等。列入省、市级重点名录重点项目的需严格按规定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尽量控制扬尘作业施工。
三、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六项措施
根据《山东省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等线性市政工程扬尘防治措施导则》要求,严格按照扬尘防治“六项措施”(施工封闭围挡、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施工现场道路硬化、物料码堆覆盖、湿法作业)要求逐项检查落实,将扬尘防治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确保进出工地车辆达到“车轮净、车身净、车牌净、密闭完好”的“三净一好”标准。
(一)规范大门及周边环境管理。规范设置工地大门、企业标志、公示标牌等,符合牢固、美观、整洁等要求,确保字体、图案无残缺、无破损、无乱贴小广告等现象。严格执行闭门施工管理规定,大门处应设专人负责卫生管理,每日对大门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巡查清理。
(二)严格规范围挡设置。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封闭式装配式围挡或仿绿植围挡,围挡下沿应防护严密,围挡设置应做到坚固、稳定、顺直、整洁、美观,并按要求“隔一设一”张贴公益广告。围挡外侧(施工责任区域内)应保持整洁,严禁堆积垃圾。长距离线性市政公用工程应采取分段施工封闭措施。安排专人每天进行巡查围挡,发现围挡污损歪斜应及时进行保洁整修,发现围挡公益广告破损应及时进行更换。
(三)严格规范物料堆放。施工材料、构配件、料具等应按平面布置图有序、整齐码堆堆放,每垛高度不得大于1.5米。堆放场地应悬挂材料标识牌,地面应进行硬化并设置排水措施。管片、管材堆放应设置堆放架,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牌。物料加工区应配备保洁工具,地面不得出现明显积尘、垃圾等。
(四)严格加强裸土覆盖或绿化。施工现场裸土、散料、建筑垃圾、渣土等应根据现场情况采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密目网目数不得低于2000目/100平方厘米;超过3个月闲置空地应播撒草种等进行绿化;水泥等其它易飞散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储或者蓬盖密闭,严禁现场搅拌砂浆。
(五)严格落实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安排专人清洗车辆,确保进出工地车辆达到“车轮净、车身净、车牌净、密闭完好”的“三净一好”标准,严禁带泥上路。车辆冲洗设施应设置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内侧,冲洗的污水应进行处置回收。现场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具有环保标识,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六)严格落实渣土车密闭运输要求。施工单位须采用在城管部门备案的专业运输队伍承担建筑渣土运输任务,渣土运输和处置核准手续齐全,车辆应密闭加盖,严格控制渣土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体厢板高度。
(七)严格落实湿法作业。土石方作业、路面铣刨、人行道板切割、建筑垃圾清理等过程中,严格按照湿法作业要求,采取洒水、雾炮喷淋、360°雾桩喷淋等抑尘降尘措施。
(八)严格规范施工现场道路硬化。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地面等应进行硬化处理, 并定期清扫,保持路面不起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实效。各区(市)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市政公用线性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监管,将其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必查内容,督促项目各参建单位安排专人全面落实扬尘动态管控措施,确保扬尘防治取得实效。
(二)高度重视,全面展开。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由各建设单位牵头负责,立即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项目扬尘防治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整改落实。
(三)立行立改,杜绝反弹。各区(市)监督管理部门要强化问题闭环整改,明确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并举一反三,严防反弹。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4年12月30日
(联系人:江辉峰, 联系电话:55680162)
附件:1、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等线性市政工程扬尘防治措施导则》的通知.pdf
2、青岛市市政公用及轨道交通线性工程工序扬尘防治要点.doc
3、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图集.pdf
4、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 -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