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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建管局 关于认真贯彻《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通知

2013-01-05 点击量:594

关于认真贯彻《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
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以下简称《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重新定义了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规定了各类专业人员所应履行的工作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以及组织职业能力评价的基本要求。新增加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三个关键技术岗位。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标准》,结合本区市和企业自身实际,对相关专业人员提出要求,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促进行业发展。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2年12月10日

 
附件:JGJT250-2011《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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