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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建管局 关于对《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3-01-03 点击量:566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关于对《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修订的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已发布实施。为加大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力度,确保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部署,决定组织开展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为依据,重点检查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  

        二、 检查范围  

        各区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工程。工程建设项目选取时应兼顾公用、住宅等不同类型和建筑面积、层数等不同工程情况。   

        三、检查工作安排  

        1. 由标准管理、质量监督、施工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市检查组负责全市的检查工作。各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检查组负责本辖区检查工作。

        2. 全市应于12月31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将检查总结及所查工程项目专项检查表(见附件)报市检查组。市南、市北、李沧区由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选择10个工程建设项目填报。除市南、市北、李沧区以外的其他区市各选择5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填报。

        3. 2013年1月5日起市检查组在各区市自查基础上进行抽查,采用听取工程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标准执行情况的汇报、查阅工程施工文件和资料、查看施工现场的方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开展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对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贯彻执行国家标准意识,杜绝施工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此次检查有序进行。  

        请各区市于12月26日17时前将联系人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报送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  

        附件: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表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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