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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两场联动”监管工作的通知》

2025-07-11 点击量:461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优化建筑市场发展环境,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推动我市好房子建设,保障城市更新项目推进实施,现就加强我市建筑工程领域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化建筑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效,完善企业负责、项目落实、部门监管三位一体工作体系,强化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协同监管,解决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脱节问题,实现监管部门内部信息共享、执法联动,施工企业内部体系完善、执行到位,有效整治发承包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保障农民工工资等相关制度落实水平,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企业市场行为同步规范、同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三位一体工作体系

    1.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关于三位一体深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内控体系,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合同履约等市场管理制度,确保发承包行为合法合规。要构建和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培训体系,提高人员业务素质。要构建企业、项目两场联动管理工作机制,定期对在建项目开展自查,及时整改市场与现场的管理漏洞,提高企业自控能力和本质管理水平(责任清单详见附件)。

    2.完善项目管理体系。施工现场要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不断深化以项目联合管理为核心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体系,规范落实建筑市场管理各项制度要求。要深入推行施工班组建设管理工作,紧盯建班组、管班组、用班组等关键环节,强化最末梢管控,激发一线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一线施工管理水平。要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工程款支付担保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形成闭环管理。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并按要求向监管部门反馈整改情况(责任清单详见附件)。

    3.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监管运行机制,实现现场-企业互通式管理。施工现场监管部门要将项目发承包行为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纳入项目一线监管,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隐患,对存在的不良行为进行信用评价,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建筑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发现的企业对现场管理行为缺失、缺位的问题,对相关企业内部市场管理制度建立、体系运行等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并抽查企业承建项目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二)强化市场现场协同监管

    1.案件查处协同。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过程中,应加强协同配合,推动案件调查取证、处罚执行等工作的开展。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可成立联合专案组,共同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2.监管信息共享。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应予以共享,并作为对相关企业和人员信用评价、资质资格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3.加强数字监管。建筑市场监管部门要利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对在建项目人员到岗、工人实名制考勤、人工费拨付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网上巡查,定期将项目预警情况等通报施工现场监管部门,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及时督促项目整改完善。

(三)强化信用执法双向联动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等行业信用评价办法对辖区内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和现场行为进行信用评价,评价事项涵盖资质管理、业务承揽、工程质量、工程安全、人员管理、扬尘防治等行为,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给予信用扣分,实时汇入全省信用评价总分。评价结果作为企业和项目差异化监管的依据,对结果为AAA、AA、A级的诚信类市场主体,在政策扶持、评优评奖、媒体推介等方面给予倾斜,在市场检查等方面适当减少检查频次、降低比例;对结果为B级的轻微失信类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范围,适度增加检查频次;对结果为C级的失信类主体,纳入执法检查的必查对象。推动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行业管理、评比达标、市场交易、招标投标、社会公益等活动中的参考依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工作部署。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将两场联动作为提升监管效能和项目本质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强化部门联动,压实管理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协同,提升管理效能。市场监管部门和现场监管部门之间要严格落实两场联动工作要求,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机制构建协同监管新局面,避免监管空白与交叉,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共享,推动监管工作高效衔接。

(三)规范落实要求,鼓励创新提升。各相关企业、项目要严格落实建筑市场责任清单,对照清单对本单位、本项目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及时补齐短板漏洞。鼓励各企业、项目结合自身管理特点,在满足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管理模式,不断提升本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综合实力。

    (四)落实分级分类,严格依法查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遵守涉企检查规定,落实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管理效能。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理,确保工作开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附件:1.参建企业建筑市场责任清单

           2.施工现场建筑市场责任清单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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