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30 点击量:143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切实提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和意愿,加强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制定了《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安全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的关键作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抓实抓细。
二、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记分管理。建设单位要牵头推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记分管理,将各项目记分情况纳入建设单位日常检查评价体系。建设、监理单位要认真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专职安全员在岗履职行为记分情况,动态掌握各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记分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履职不到位问题,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三、细化内部考核,完善奖惩机制。施工单位要结合本办法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规定,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内部履职考核与奖惩机制,压实内部安全监督责任和直接管理责任,确保记分管理办法有效运行、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附件: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记分管理办法(试行).doc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