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15 点击量:349
青岛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青建监工字第[2008]04号
关于严格执行举报制度的紧急通知
各项目监理部、各分公司:
清明节前在崂山区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安全事故,为此区建设局组织崂山行政区内所有在建工程监理单位组织了一次座谈会,现将会议精神及公司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程开工手续不齐全的,立即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工程部。
二、各项目监理部应立即对现场安全及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下发监理通知、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应立即予以停工整改。
如施工单位迟迟不予整改或拒收我监理部所发有关整改通知、停工令的,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工程部。
三、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凡因未及时书面上报公司,致使工程受到处罚的项目监理部,均在年终考核中予以相应处罚。
青岛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OO八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