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02 点击量:381
青岛市建设工程管理局文件
青建管工字〔2008〕15号
关于对全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进行年度复验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管理,整顿监理市场秩序,为工程招投标工作提供良好服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现就开展全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年度复验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验范围
全市所有工程监理企业已核发的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
二、复验内容
1、对《执业手册》记录内容进行复核;
2、对《执业手册》持有人社保缴纳情况进行复核;
3、对总监资格和等级进行审核确认。
三、提交材料
1、企业所有《执业手册》原件、青岛市工程监理企业《执业手册》人员汇总表(同时提交电子版,表格见附件2);
2、《执业手册》持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执业手册》持有人社保编号及密码;
4、《执业手册》持有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四、时间及人员安排
复验工作定于4月9开始,各工程监理企业复验顺序见《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年度复验时间表》(附件1)。复验时每家企业派两人配合工作。
五、其它事项
1、各工程监理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本次《执业手册》年度复验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企业所有的《执业手册》复验必须一次完成,过期不再受理,未按期复验的《执业手册》自行作废;
3、对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社保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对监理企业和个人市场主体考核进行扣分处理,同时注销其《执业手册》。
二○○八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工程建管 监理人员 复验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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