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19 点击量:337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对在建工程开工前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部门,各有关单位:
春节过后,工程将陆续开工,为切实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各项准备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在开工前要对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程开工前,各施工企业要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培训要进行书面考核,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工程开工前,施工、监理单位要由分管领导带队,成立由各专业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深基坑、临建设施、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用电以及贯彻落实市建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07〕60号)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三定"措施进行整改,并经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三、各施工企业要将节后开工前的自检报告、整改措施以及工人考试记录于开工前三天报送当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部门,市内四区的报至市安监站各工程监督人员;各区、市分别报当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部门。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部门要加强对这次安全检查的抽查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自查。对企业不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07〕60号)等有关要求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八日
转自建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