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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12-28 点击量:2515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青岛西海岸新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2021年元旦、春节两节将至,为确保两节节日期间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和谐、安定节日氛围,现就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底线思维扎实抓好安全生产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在建项目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针对节日前后部分项目赶工期、抢进度、工人思家心切和低温、大风、雨雪恶劣天气较多等安全生产不利因素,提前梳理、提前预判、提前防范,严密安全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两节期间施工安全。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

  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在建项目要结合全省房屋市政施工较大事故整治攻坚百日行动、青岛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市安监站《关于印发<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要结合本项目实际,按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突出对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临建板房等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建立本项目危大工程台账,强化自查自纠。针对冬季天气特点,扎实做好防火、防冻、防滑、防中毒、防高处坠落、防机械伤害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等管理工作,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炭火、煤气及大功率电器取暖。节日期间,按照《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要求,禁燃禁放区内在建房屋建筑工程一律禁放烟花爆竹。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和《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结合冬季施工特点和各项目实际,强化两节期间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开展冬季施工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建立及运行、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发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等违规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克服侥幸心理,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继续贯彻落实市安监站《关于全面做好房屋建筑工程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结合项目实际制定疫情常态化防控检查单,做到排查、管控、监督、宣传、管理五个到位。要坚持入场人员查看健康码和测量体温,加强施工场内人员健康教育,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良好习惯,强化生活区、食堂、卫生间等重点区域日常卫生管理。要充分掌握本项目管理人员、一线工人出行动向,做好信息登记,减少两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鼓励省外、市外人员错峰返乡。

  四、规范停工管理,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和应急保障

  春节期间停工放假的项目,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将自检情况和中止施工报告(加盖三方公章)于停工前3日报送项目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部门,报告中要明确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和施工现场值班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对上报停工的项目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值班带班制度、每日安全巡查制度、应急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各单位全面做好项目停工后的安全管理工作。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在建项目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制定各部门、各单位、各项目值班表,明确安全责任,落实保障措施,确保人员到位,保持信息传递畅通,遇紧急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20201228

    附件: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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