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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做好建筑起重机械身份信息核查的通知》

2025-03-26 点击量:105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青岛西海岸新区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压实各方主体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身份信息核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使用中的塔式起重机。

二、核查时间

(一)企业自查:2025年3月26日至4月30日

(二)监督检查:2025年5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核查内容

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产权单位、安装单位和检测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等,通过比对塔式起重机实体及设备产品合格证等关键信息,对项目塔式起重机身份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记录,各方单位加盖公章留存现场备查。必要时,可组织塔式起重机生产厂家,对塔式起重机信息进行确认。

核查发现塔式起重机身份信息不实的,均需向属地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并按照属地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企业自查阶段的整改,以信息核准与确认为主,确定塔式起重机真实信息的,可继续使用。在企业自查阶段主动报告问题且积极改正的,主管部门可不予处罚;在监督检查阶段发现问题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塔式起重机身份信息核查工作的重要性,严肃认真、全面深入开展塔式起重机身份信息自查自纠工作,不遗漏一台设备,逐一过筛、逐台确认。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报告、整改。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各项目要进一步完善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制度,严把塔式起重机入场验收关口,认真核对塔式起重机身份信息,确保塔式起重机使用安全。

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将建筑起重机械身份信息核查纳入日常安全监督检查重点,自查自纠结束后,坚决做到检查必严,违法必究,发现存在起重机械身份信息不实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青岛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要点》,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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