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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2025-07-11 点击量:559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青岛西海岸新区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一并落实以下工作:

一是形成安全监管强大合力。全市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结合隐患排查整治和日常监管抓好落实,重点是制度落实、监督检查、违法惩戒和警示教育。要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和违规行为惩戒力度,细化落实责任措施,加强火源火种管控,消除盲区、堵塞漏洞。

二是压实动火作业安全责任。建设单位要压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施工单位要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大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重点打击涉动火作业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动火审批,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进行审批,严格执行一次动火作业、一张动火作业证、一套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前必须到作业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做好危险辨识、风险研判和动火分析。动火作业证上必须明确作业风险和针对性管控措施,经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证严禁代签字或空白单签字再复印规避正常审批。监理单位要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强化动火作业过程监督,重点检查现场各项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pdf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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